册说明
一、《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》(2010年版)第五册《总图运输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,是在1993年原冶金工业部颁发的《冶金矿山总图运输工程》的基础上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、现行的矿山工程有关设计规范、施工及验收规范、操作技术规程等进行修编。适用于冶金矿山总图运输工程的新建、改建以及扩建工程,不适用于拆除及维修工程。
二、本定额内容包括:土石方工程、准轨铁路轨道铺设工程、窄轨铁路轨道铺设工程、道路路面工程、桥涵工程及附录。
三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注明主要施工工序,次要工序虽未说明,但定额中均已包括。
四、本定额是按海拔高度2500m以内考虑的,当海拔高度超过2500m时可计取下列系数调整。
五、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是按现场拌制考虑的,如使用商品混凝土时,可按当地的商品混凝土计价办法计算。
六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、砂浆标号(包括骨料粒径)与设计规定不同时,允许换算。
七、本定额材料包括主要材料、辅助材料、零星材料等,凡能计量的材料、成品、半成品均按品种、规格逐一列出数量,并计入相应损耗,对次要和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,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以"%"表示。
八、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(含小型工具)以其他机具费形式计入定额以"元"表示。
九、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,组合钢模板、复合木模板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。
十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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